汕头地价管理规定11月1日起实施 住宅类基准地价翻一番

    从2006年11月1日起,《汕头市地价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,市区新基准地价标准也同时执行。这是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的贯彻实施《汕头市地价管理规定》动员会上获悉的。

    《汕头市地价管理规定》共21条,内容涉及建设用地供地方式、地价标准、补交地价、行政管理、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,并重点明确了该《规定》的适用范围、地价标准及宗地地价、新老用地政策的衔接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用地管理等问题,引进土地评估、土地储备等概念,通过对工业用地实行的优惠政策,鼓励兴办工业,整合土地资源,强化市场有效配置,推动土地市场的规范建设。

    此外,同时实施的新基准地价也备受各界关注。按照新基准地价标准,商业类新基准地价每亩最高168.09万元,最低36.17万元;综合类新基准地价每亩最高143.59万元,最低34.63万元;住宅类新基准地价每亩最高116.8万元,最低25.6万元;工业类新基准地价每亩最高33.98万元,最低14.4万元。与老基准地价相比较,新基准地价水平更加接近市场价格,客观地反映土地实际价值。另外,新基准地价片区价共分78个片区,其中住宅用地43片,工业用地35片,地类共分5类78等。并增加了商业用地路线价和综合用地路线价,其中,已评定的商业用地路线价162条,综合用地路线价160条,基本上反映了市区目前地价状况,改变原老基准地价土地分类只分4类的简单做法,并设立了更加科学、合理的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。